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
前一段时间人社局发布了一个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的通知,对于休学创业大学生、在读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沈第一次创业(创业实体成立未满3年),首次入驻由市人社局、科技局、经信委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、科技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创业辅导基地或省、国家级创业孵化平台,企业运营状况良好,给予"场租全额补贴"。 补贴仅可享受一次,不同孵化平台间不可兼得。
补贴的标准是: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对租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,年租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场地租赁费给予全额补贴,最长不超过2年。
人社局刚刚发布一个新通知,“关于进一步做好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工作的通知”
这里面主要讲的是“打开场租补贴申报时限,缩短资金审核时间”
要点一,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申报时间调整为全年随时申报、即时受理,符合场租补贴条件人员的到入驻创业孵化平台所在地的区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报材料。
第二点,缩短资金审核时间
各区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后,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,对条件合格的,财政部门填写《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》,于每年5月末和10月末前,分两次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,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,没有问题后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相关材料送交市财政部门审核。
第三点,明确补贴申报次数
符合场租补贴条件人员按照实际缴纳租金月份,一次最多享受补贴12个月,最多可申报两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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