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报条件
1.范围对象:休学创业大学生、在读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沈初始创业(创业实体成立未满3年),并首次入驻由市人社局、科技局、经信委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、科技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创业辅导基地或省、国家级创业孵化平台,企业运营状况良好,给予"场租全额补贴"。 补贴仅可享受一次,不同孵化平台间不可兼得。
2.补贴标准: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对租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,年租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场地租赁费给予全额补贴,最长不超过2年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《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申请表》;
2.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已毕业大学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、教育部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),休学创业大学生提供休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在读大学生提供学生证、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3.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4.创业实体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5.创业实体与孵化平台签订的入驻协议和租金缴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;
6.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平台认定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。
三、办理流程
申报→区级部门审核→拨付补贴资金
四、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
工作时限:自区县上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。
五、相应表格下载网站:
六、受理部门及地址:区、县(市)人社局
七、联系方式
业务咨询联系电话:024-22531302
业务办理联系电话:
和平区人社局024-23211479 沈河区人社局024-24855507
铁西区人社局024-25711252 开发区人社局024- 25371739
皇姑区人社局024-86247497 大东区人社局024-88504833
浑南区人社局024-23896588 苏家屯区人社局024-89121280
沈北新区人社局024- 89863050 辽中区人社局024-87821329
新民市人社局024-87851026 康平县人社局024-87330866
于洪区人社局024-25321515/85831307
法库县人社局024-87125305
发布时间 2018年2月1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