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报条件
1.范围对象:凡在我市以个体、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(含网络创业),且已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(原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)的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。
2.贴息标准: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,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实行全额贴息,贴息期限为3年。
二、申报资料
1.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;
2.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、还款计划;
3.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协议;
4.申请人《就业创业证》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5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种植业、养殖业等无营业执照的,提供社区或街道证明);
6.经营场所房屋权证或租赁协议、项目承包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;
7.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三、办理流程
个人申报→区县人社部门受理→经办银行核查商业贷款信息→担保机构反担保→银行放款
四、申报工作时限
工作时限:30个工作日。
五、相应表格下载网址:http://www.syhrss.gov.cn/
六、受理部门及地址:区县人社局
七、联系方式
业务咨询联系电话:
沈阳市就业局 024-31402018
于洪区人社局 024-25321517
和平区就业局024-31912665
苏家屯人社局024-89814045
沈河区人社局024-22898851
沈北新区就业局024-88043266
铁西区人社局024-25711219
法库县就业局024-87103707
新民市就业局024-27515536
皇姑区人社局024-86267667-8019
大东区人社局024-88567650
辽中县就业局024-87892184
浑南区就业局024-24212133
康平县就业局024-87332035
发布时间 2018年2月11日 |